顧名思義,驗收就是「先驗再收」,先查驗屋子是否符合契約所規定的坪數大小、建材品牌及規格,並且對愛屋的施工品質做最後的總體檢。

直到一切缺失都由建商完成改善,並經過買方同意之後,才將房子由建商那接收過來。千萬別相信建商所說「要先完成交屋(產權移轉),並完成貸款程序後,才能進行驗收」之類的說詞,如果在完成驗收前,就完成房屋的產權移轉及核貸作業,除了地價稅及房屋稅從房屋移轉之日起,由買方負擔的小問題之外,最怕的是建商一旦拿到銀行撥付的貸款,買方不再擁有扣押房款的利器後,就開始拖延驗收及缺失改善的期程,藉以逼使買方草草了事。

因此請切記,一定要先完成驗收程序,確認已經沒有待改善的缺失之後,再談交屋相關事宜。
本篇文章彙整了121 項交屋驗收時常見的應注意事項,大家在驗收時可以照表操課,才不會有所遺漏。


第一次辦理驗收時,一定會有需要建商改善的缺失。請各位務必謹記,將所有的缺失白紙黑字填寫在驗收紀錄上。

 

驗收紀錄與交屋驗收項目不同,文屋驗收項目是用來提醒需要檢驗的工項,屬於驗收紀錄的附件之一;驗收紀錄則需要詳細記載缺失的位置與情形,所有缺失的照片,也可做為驗收紀錄之附件。


此外,請務必在驗收當天,與建商代表確認相關缺失的改正期限,並登載於紀錄中「改善、拆除、重作、退貨、換貨之期限」之欄位。如果沒有填寫改善期限,廠商可能會故意慢吞吞的進行缺失改正,藉由時間來逼使讀者草草同意驗收結案。(本文選自第5章,陳若雲整理)

最近要驗收房子了嗎?快上網看看全文,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

全文:http://www.businesstoday.com.tw/article-content-80404-108259?page=1  今周刊

 

作者︰dolin66

民國66年出生,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,畢業迄今均從事房屋建築管理工作,曾完整參與上億元之集合住宅興建作業;更於房價高檔盤旋時賣屋,獲利達數倍以上,是一個從買房到蓋房皆有完整經歷的房地產工作者。

同時也是一位喜歡閱讀與分享的網路部落客,現今仍持續在部落格上,針對房地產市場與投資等相關許多經濟議題,提供精闢的見解,希望大家能夠持續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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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:高寶書版(20144月)

書名:預售屋全攻略:選屋、簽約、財務、監工、驗收一本到位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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